市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市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建设部党组《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省建设厅纪检组《2006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系统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我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现将我们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党政齐抓共管的格局已经形成(一)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市建委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分重视,每年年初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一起安排部署,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建委主任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系统所属各单位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党委成员及各单位党政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所负的责任,并规定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
每年都有近500名各级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基本做到了明确责任有主体,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系统各单位普遍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制定了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建立了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行业廉政建设的制度规范,明确了各单位党委、成员和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职责范围
同时都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将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归入廉政档案
第1页共9页(二)实行民主测评,定期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