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农村建房秩序整顿意见各村庄:根据市新一轮城市规划,办事处于年制定下发了《农村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全处村庄建房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但仍有个别村庄在宅基地审批及村民建房方面存在管理混乱问题,近几年以来,擅自翻新、乱搭乱建、集中突击建房现象又有所抬头,而且近期愈演愈烈
既影响了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和城市总体规划,也不利于农村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及建房管理工作,防止滥占土地乱建房屋的现象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
十七届三中会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近几年,国家相继开展了土地市场管理整顿、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一系列重大执法活动
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总体规划非常重视,对土地调控政策越来越紧,要求越来越严,对违法用地和非法建筑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
因此,各村庄要从大局出发,从村庄长远利益出发,消除贪求短期利益行为,遵守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滥占乱建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审批
对于在城市中心区域、建成区内的27个村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在市政府出台有关建房政策规定之前,一律禁止任何村庄和个人违规建设,待市政府制定相关方案后按规定程序依法审批;对于规划区外的其他村庄,凡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村委提出申请,由村委组织召开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者条件公开讨论,经讨论同意后,进行张榜公布,10日后无异议,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申请表》,加盖村委公章及三职干部私章连同户籍证明,报街道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和国土资源所审查,经党工委、办事处审查同意后,向市主管部门报批
三、责任追究
各村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法制意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加大依法建房政策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