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的报告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下称畜牧法)的情况,请予以审议,并请参加会议的其他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自《畜牧法》实施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县的畜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
现将近三年来我县贯彻实施《畜牧法》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全县畜牧业发展状况近几年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畜牧法》,大力发展畜牧业,支持规模化饲养,畜牧业生产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产品质量也明显提高,畜牧业的产业结构得到了一定的调整与优化
针对去年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下滑、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xx〕22号)和中央、省、市“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加大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县的政策和项目投入
一是发放能繁母猪补贴和开展能繁母猪保险
全县共对7460头能繁母猪进行了补贴,发放能繁母猪补贴补助资金74
6万元;能繁母猪保险共投保7460头
二是合理安排规模养殖场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
20xx年国家、省安排我县畜牧规模养猪场项目资金90万元,其中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国家补助经费50万元;省生态规模猪场建设项目,省补助经费20万元;省级欠发达地区山羊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省补助经费20万元
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推进了全县畜牧业生产的发展
据统计,20xx年末,全县生猪存栏11
75万头,出栏17
4万头;家禽存栏185
01万羽,出栏338
99万羽;牛存栏1
29万头,出栏0
23万头;羊存栏4
04万只,出栏3
肉类总产量19838吨,禽蛋产量3620吨
同20xx年比较,生猪出栏率提高17
8%,家禽出栏率提高7
2%,肉类总产量提高7%,禽蛋第1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