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后农村公益事业怎么办
——湖北监利百村调查最近一段时间,我借工作之便,就“税改后农村公益事业怎么办”这个问题,走访了监利县21个乡镇105个村(每个乡镇5个村),“故事”听了几百个,笔记录了两大本,想用一两句话提炼调查结果有点为难,不过,有位村干部编了一段绕口令,倒是可以帮我这个忙
他说税改后的农村公益事业“有些事情急需搞,因有政策不好搞,可让群众代表搞,但要监督规范搞,不搞群众有怨言,乱搞税改就白搞,农民应该出钱搞,国家也要参与搞
”一、监利县委的审慎探索手头有几份资料,看得出监利县委在“税改后农村公益事业怎么办”的问题上非常稳重又比较积极的态度
一份是今年8月19日,县委书记余日福在全县农村税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兴办公益事业这一块是这么说的:“发展是硬道理,离开了大发展谈些修桥修路的小事,那不是科学的发展观
办好事应该,但要量力而行,社会事业与经济要协调发展,监利的老百姓如果温饱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他们也不奢望社会事业达到一个现代化的水平
我们有的地方,不要拿建设公益事业的帽子来掩盖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比方说搞点政绩工程,搞点形象工程这样做,老百姓实际上是不同意的
”余日福同志这段话是有所指的
这场大会上,县税改办通报了全县税改方面的16个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3个乡镇以建乡村公路为由挤提村级两工和一事一议经费,少数村违规收取村级公路集资,个别村农民不堪乡村两级公路集资重负,意见很大
这些问题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分管税改的县委副书记傅先明还为此在大会上拍了桌子
这些问题在会后都得到了整改,相关组织和责任人受到了处理
余日福在这场讲话中针对“现在乡村干部处于两难境地,不为群众办事,怕群众不拥护;想搞一点事业,又怕违反政策”讲了五句话,叫“五个宁可不可”:“宁可放慢公益事业的速度,不可违背税改政策的落实;宁可牺牲政府的政绩,不可牺牲政府的形象;宁可得罪少数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