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领域渎职犯罪情况调研前言: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更多成果
但是,当前涉农职务犯罪仍然易发多发,对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了一定影响
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渎职犯罪力度,为促进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查办涉农领域渎职犯罪基本情况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领域渎职犯罪161件237人,立案人数占同期全省渎职犯罪立案总人数的33
9%,其中处级以上要案2人,重特大案件96件142人
我省涉农领域渎职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犯罪危害后果严重我省近年查办的涉农领域渎职犯罪共造成高达1
84亿余元的经济损失,人均渎职犯罪造成损失77
6万元,损失后果在100万元以上的有63件94人,且渎职行为造成的损失呈上升趋势,2013年为1
28亿余元,2014年1至4月份查办的涉农渎职犯罪案件损失就高达5572
65万余元,较2013年同期上升了37
涉农领域渎职犯罪频发,导致一些利民惠民政策无法得到有效落实,而不法分子弄虚作假、投机钻营却获得巨大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及惠农政策的效果
此外,涉农渎职犯罪还造成1人死亡、55
62亩基本农田被损坏、452
07立方米林木被滥伐的严重后果
某市农林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假稻种得以顺利销售给农户最终造成427
9亩水稻绝收,以及发生在多地的“假羊肉”、“地沟油”、“病死鸡”等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不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是严重危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涉农补贴资金领域渎职犯罪突出2013年以来,全省在涉农补贴资金领域查办渎职犯罪案件105件140人,占全部涉农案件的59
我省检察机关已在脱贫攻坚项目补贴、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