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公安部领导关于“火灾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省局于20xx年5月制定下发了《**省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程序规定》,明确取样对象和程序,并在全省范围开展了见证取样检验工作
近日,笔者结合业务督查工作,对基层单位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两年来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汇总,发现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在基层定位不准,和实际业务工作严重脱节,有出现跑偏的迹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供全省消防同仁商榷:一、基本情况自20xx年下半年全省部署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以来,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全省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较好地完成了省局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据统计,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除杭州、宁波外)送检见证取样样品28686批次(收取检验费5142余万元),发现不合格材料5325批次,较好地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格装修材料的使用,有效地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为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两年来,全国已有数十个总队、支队前来参观交流工作,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工作已成为**总队的一张金名片
二、存在问题(一)检测工作定位有偏差
部分单位领导对见证取样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明确,对见证取样工作是贯彻落实《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重要措施,也是省局党委对预防和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从源头上控制易燃、可燃材料在建筑装修工程上的大量使用,提高建筑物抵御火灾能力,有效预第1页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