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法定行政机关吴江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法律依据: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2.《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二款4.《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6.《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三条7.《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8.《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9.《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10.《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1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1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13.《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14.《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15.《电影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1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17.《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二款18.《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吴江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序法律、法制定、文号发生效号规、规章名称发布机关布、修订时间时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2002.10.292002.10.29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国务院令第129号1993.10.51993.10.5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228号1997.8.111997.9.14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295号2000.11.52000.11.55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41号2001.12.252002.2.16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42号2001.12.252002.2.1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63号2002.9.292002.11.15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77号2003.5.182003.7.19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6.292004.7.110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39号2005.7.72005.9.11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58号2006.1.292006.3.112江苏省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省人大省人大公告[2003]第一号2003.2.142003.5.113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省人大省第九届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1.12.272003.3.114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省人大省第十届人大常委2003.10.252004.1.1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5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苏州市人大苏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制定;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02.10.242003.1.1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制定、发布机关文号发布、修订时间生效时间16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苏州市人大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制定;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2005.7.292005.06.2917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广电部发布)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2号1990.11.161990.11.1618《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1994.2.31994.2.319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2004.7.62004.8.1020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3号2004.7.62004.8.102广播电视视广播电广播电影2004.72004.1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影电视总局电视总局令第35号.68.1022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2004.7.62004.10.11吴江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行政许可(共15项)一、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核法律依据: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2.《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