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我国)生产存在的安全问题与措施a)做好协调议工作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行业多,是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显著特点
因此,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中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特别是对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船只、车辆要加强安全检查,实施全程监控
鉴于氰化物、汞、三氧化二砷等危险化学品用量大、事故多、对人体和环境危害严重,应开展对此类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联合执法检查
进一步加强农药污染与危害的防治,对国际公约列为禁用或限用的品种,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逐步淘汰
已酝酿多年的统一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化学事故应急体制,虽然已在一些城市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却迟迟未能形成完整的体系
b)制定和完善法规标准尽快制定颁布《化学物质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准则,抓紧建立、健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在危险化学品分类标签体系、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化学危险源鉴别标准、化学品测试技术等方面缺乏基础性研究,须把这一课补上
现有的有关危化品管理的法规比较多,除了国家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外,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都有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有些甚至矛盾的问题,使得企业无所适从,这种面貌必须有所改观
c)健全技术支持体系化学品安全管理技术支持体系是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技术与保障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规范标准,大多数科研单位的化学实验室和环境实验室均未建立和执行合格实验室规范,并未通过国家认证,无法保证化学品安全数据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相互可接受性
迫切需要按国际化学品管理规范建立国家化学品测试的合格实验室系统,制订“化学品测试准则”和“化学品风险评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