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院业绩考评工作情况汇报阳谷县院高度重视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为有效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科学、客观评价检察官工作业绩,我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指导意见,有序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相关工作。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借鉴外地经验。根据年初省院下发的《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指导意见(试行)》通知,我院相关人员积极学习研究意见精神。7月份,按照省院要求,快速启动我院业绩考评工作。一、基本情况一是建立考核组织。成立了以检察长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为副主任,政治部、业务管理部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会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委员会各项考评工作的部署、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指标标准。积极学习借鉴省院及外地考评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阳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针对该实施细则围绕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办案效果进行了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争取使考核指标符合基层检察官工作实际和考核需要。三是做好信息核对。积极联系业务管理部门,将队伍管理系统内和统一业务系统内的部门架构和人员组成核对更新,并对系统内人员身份信息逐一进行核对,确保完全一致。四是做好系统试运行和调整需要汇报。省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后,我院及时按照省市院要求进行了系统测试,但是目前系统只能实现登录,查看依据省院考核办法运行的考核系统形成的检察官分数及排名。但省院考核办法是依据条线制定的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与基层院实际存在一定差异,所以我院按照上级院要求及时制作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调整需求报告,并逐级上报,由系统开发公司统一进行后台权限调整,目前正在调整中。因此,我院尚未正式运行该系统,业绩考评也未正式开展。待系统开发公司根据我院需求报告进行调试后,我院会尽快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院汇报,争取系统不断完善符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目前绩效考核运行系统与基层考评需求存在差异。结合目前的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运行情况看,各检察机关没有自行调试系统的权限,不能自行设置考评指标和积分规则,须将系统调试需求报省院汇总后由信息技术公司进行后台调试,待调试完成后再行测试运行,观察各自制定的考评办法是否合理可行。目前考评系统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还不够,与基层考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二是基层院难以找到指标计分客观科学、简易高效的考评办法。目前省院和市院的考评办法大多分业务条线进行考评,但基层检察院大多员额检察官数量少,分布在各业务部门接受考评的检察官分布不均,个别部门检察官只有1名或者2名,难以实行条线化考评。但若打破部门界限实现横向统一标准考评,如何设定相关指标与积分规则,以及如何与考评系统衔接,是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的最大难题。三、意见建议一是在目前情况下,建议由信息技术公司进一步完善考评系统,实现各基层检察机关自主设置考评指标和计分标准。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一样,能由各院的信息技术人员在后台设置办案权限和相关设定,增加考评系统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二是建议省院抽调基层院、市院、省院熟悉四大检察业务的人员及信息技术专家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专家小组,针对业务运行存在差异的省院、市院、基层院制定三种不同的考评办法,推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考评。不再由各检察机关各自制定考评办法。此举益处有二:省院、市院能够通过考评系统后台掌握全省、全市检察官业绩情况,推动检察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专家小组统一制定的考评办法应该比各基层院各自制定的考评办法更加科学合理,也节省了全省各市、各基层院在业绩考评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三是在第二条建议的基础上,在考评办法、考评指标、积分规则的设置方面,建议尝试与省院对市院、市院对基层院的年度考核办法相结合,考评指标以考核办法中的办案量、办结率、诉讼监督数量、办案效果等因素为准予以设置。此举益处在于:能够将单位考核与个人考评相连接,且两套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