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促进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试行办法》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是指对参与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现场的建设行为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有色金属行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管理工作
各有色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参与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均应遵守本办法,接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
第二章考评主要内容及评分第五条综合考评的对象原则上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重点是施工单位
综合考评组织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六条对建设单位的考评内容主要是:项目核准(许可)手续、监督注册、招投标活动、质量及安全管理条例的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文件与档案管理
第七条对监理单位的考评内容主要是:单位资质及人员、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监理
第八条对项目管理总承包单位的考评内容主要是: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招投标活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等
第九条对施工单位的考评内容主要分为: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
第十条对各方的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具体的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一《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一、二、三级)指标表》
第三章考评办法第十一条项目综合考评,尤其是大型和特大型项目,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