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儿
”看各地公安机关如何运用派出督察制度破解难题
“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儿
”这是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常常问自己的一个问题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百万民警、辅警一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
如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保持这支队伍的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是警务督察部门一直探索的课题
7月9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要扎实开展教育整顿,不断纯洁公安队伍,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言犹在耳,振聋发聩
借助这次教育整顿的东风,本报记者在梳理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制度时发现,已经持续发展14年的派出督察制度,在各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中依然占据一席之地,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立题——正风肃纪,派出督察制度应运而生正风肃纪
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无阻
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脑中始终紧绷着一根弦
14年前,正是为破解“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儿”这一难题,公安部开始建立派驻督察制度,并从上至下,一以贯之抓落实
派驻督察制度也成为新形势下部党委改革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有力抓手
2009年,公安部党委决定将10个原驻督导组改为6支派驻督察队,并首次在部机关公开选拔了6名副局级干部任督察专员兼队长,任期三年
这也是派出督察队与督察专员的雏形
2010年,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公安部派驻督察工作规定》
根据规定,派驻督察队在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协调管理机构设在原部警务督察局,具体工作纳入正常的督察工作机制
2012年,公安部决定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实行派出督察制度,印发了《公安部关于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实行派出督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