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档案指南(根据山东省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使用指南改编)目录第一节职业卫生档案的目的要求第二节职业危害申报1、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职安〔2007〕20号)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其样表第三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供参考)1、职业卫生组织机构表2、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3、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职责举例(1)电焊机操作人员岗位职责(2)砂浆搅拌机操作人员岗位职责(3)振动棒操作人员岗位职责4、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举例(1)交流电焊机操作规程(2)砂浆搅拌机操作规程(3)插入式振动器操作规程5、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方案1(1)粉尘(2)噪声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职业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制度(2)生产现场卫生清洁制度(3)职业健康检查制度(4)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制度7、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四节某厂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样例(供参考)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2.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5.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6.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7.职业健康监护查体与诊疗制度8.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9.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10.造纸厂浆池作业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11.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五节相关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标准3、《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2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7号令)3第一节职业卫生档案的目的要求一、职业卫生档案的法律地位1、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凭证。《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有关资料和采集样品,并具体列出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在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2、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举证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履行义务。《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意义1、有利于用人单位系统、动态追踪和掌握国家对于职业病防治的要求;2、有利于用人单位系统记录所开展的职业卫生工作,积累资料;3、有利于用人单位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受到法律保护;4、有利于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5、有利于用人单位加强自身职业卫生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6、有利于用人单位节约生产成本。三、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有关要求1、凡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均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2、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管理。43、对于涉及劳动者个人其他健康资料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4、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5、表内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的数据必须是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数据报告。6、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健康监护袋,应一人一袋。若本人调出本公司,健康监护袋随人事档案同时移交,并作好交接记录。5职业卫生档案表01单位概况单位名称:编号:_________________批准:审核:编制: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简要介绍单位地理位置、生产装置、生产规模、产品产量、副产品等。6表02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统计表(年度报表)填报单位(盖章):编号:_________________单位职工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总人数在册非在册在册职工非在册职工小计化学物质粉尘噪声放射线高温高频微波其它小计化学物质粉尘噪声放射线高温高频微波其它合计男女合计男女合计男女合计男女合计男女总计合计男女批准:审核:编制: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