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项请假、考勤制度、促进学院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假期类别和期限第二条病假:因疾病必须治疗的,可以请病假
第三条事假: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必须处理的,可以请事假
第四条婚假:本人结婚,可以请假3天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登记的,请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五条丧葬假: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的,可以请丧假1—3天
去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六条女性生育假1、产假: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计算在90天产假产假内;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2、哺乳假: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系、部门同意,人事处核准,可以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
第三章各类假期的待遇第七条病假: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第八条事假: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1、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
2、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
75天,以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