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都市建设职业学院院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制度山东都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培养学生能力,展示学生风采为宗旨,在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处和团委详细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
为协助学生会干部成才成长,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学生会干部队伍,特制定此制度:一、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素质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关怀时政和学院大事,积极参与院、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道德品质素质规定:热心公益活动,爱惜公共财物勇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友好安定的秩序;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科学文化素质规定: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构造,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心理素质规定:身心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整能力
(五)综合素质规定:工作积极积极,细心负责,思绪清晰,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措施恰当,可以对的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体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六)遵纪遵法,无违纪处分
二、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方式(一)学生自荐: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之前,院学生会办公室、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简介,故意愿参与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团委递交自荐书,简介本人状况,体现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见解与意见
(二)学生会干部推荐:通过工作相处,在理解组员的学习成绩、办事能力、组织纪律性等状况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组员参与选拔
(三)老师推荐:按照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择优推荐
(四)公开竞聘:个人准备竞聘材料,通过公开竞聘演讲选拔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