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2021-01-08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抽查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景宁县消防大队2020年度监督抽查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认真的开展了对辖区重点单位及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
现将2020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部署
2020年度工作开始以来,大队积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开展的有关要求,并及时对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对消防监督抽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进行公告,明确监督抽查的重点
(二)监督抽查的数量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大队按照制定的监督抽查方案,2020年至今共组织、参加各部门联合检查80余次,自行组织检查549家、次,检查重点单位数235家、次,检查非重点单位314家、次
检查中,共发现火灾隐患43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6处
大队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78份,办理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57个,临时查封8份,责令“三停”7家,共罚款金额10
在开展监督抽查的过程中,严格实行监督执法双人制,按照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认真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被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并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消防法的行为和火灾隐患,以及消防安全条件未达到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都依法作出了处理
对于当场可以改正的,都向当事人严正指出,并责令其立即进行了改正,同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做了记录
对于一时难以改正的,依法制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在期限内予以了整改
2020年,有关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批手续,建筑物使用性质符合要求、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基本畅通,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