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监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收费站监控工作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监控设备资源,有效发挥监控员的监督回控职能,更好的为公司收费运营管理服务,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二条原则监控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收费机电部为监控业务的日常监管部门,各收费站为监控业务的考核执行部门
第三条管理模式收费机电部负责收费站监控业务的规范、指导和监督;各收费站监控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情况由各收费站具体负责落实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四条收费站监控员1
负责当班期间勤务、交通管制、突发事件等指令及信息的上传下达;2
负责审核、回控收费现场特殊车辆,及时抓拍各类突发事件;3
负责监督收费现场员工纪律及违规操作;4
负责监控室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故障上报工作;5
负责将治超现场特殊车辆及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治超负责人或值班站长;6
定期查看录像记录,发现有断点故障的及时上报站机电员;7
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准确做好日常业务的交接;8
完成上级领导和收费站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章业务分类及内容第五条监控业务主要分为特殊车辆核查、实时回控、特殊事件报送及录像回放四类
特殊车辆核查,指利用稽核平台对收费现场发现的特殊车辆通行信息进行核查
实时回控,指对通行收费站的所有特殊车辆实时回控
特殊事件报送,指对可视范围内发现的特殊车辆和特殊事件及时抓拍、录像、上报等
录像回放,指对收费、监控及治超系统定时进行录像回放,查看设备运行情况
第五章工作流程及操作标准第六条实时回控操作标准(一)收费监控部分1
鲜活农产品车辆的处置流程(1)通知外勤引导后续车辆从其他车道通行;(2)进行货物查验,免费金额为200元(含)以下的,查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免费金额为200元以上的,查验人员不得少于3人;免费金额为500元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现场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