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8页环境保护类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第一部分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因无具体罚款幅度,不细化
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细化标准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法定处罚标准及额度裁量标准1拒绝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5百元至5千元罚款:一般有客观情况,负责人临时不到位,处500—1000元罚款;500-1000元罚款较重故意拒绝现场检查或者检查时弄虚作假的3000—5000元罚款2拒报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5百元至5千元罚款:严重拒报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1000-5000元罚款3噪声排放超标,危害居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一般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5分贝以下5千—2万元罚款第2页共78页第1页共7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8页民生活环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不同情节,责令改正,并处以5千元至5万元罚款:(六)违反防治噪声污染的规定,危害居民生活环境的:较重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5—10分贝2—4万元罚款严重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10分贝以上4--5万元罚款4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加倍缴纳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可并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或者责令其停止使用污染环境的设施
一般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但已经实施治理的1-3万元罚款较重确因客观原因未实施治理也未报告的3-5万元罚款严重无确实理由未实施治理的5-10万元罚款5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