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研究报告080722(最后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汪金敖涂建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信息、资金、购销、加工、贮运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新时期我国农民群众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大创造,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创新
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和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必须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纵观世界农业的发展历程,通过组织、引导农民联合起来,共同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是各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普遍做法
从英国创立世界第一个成功合作社----罗奇代尔公平先锋社至今,合作组织的发展已走过150多年的历程,现遍布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日本几乎全部,美国、法国80%以上,德国70%以上农业生产者加入了各类农业合作社
美国1/3农产品、法国2/3谷物和猪肉、荷兰90%牛奶、丹麦90%左右猪肉和牛奶都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
我国合作制也有几十年的历史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1956年全国实行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由农民入股发展的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
但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加之其他种种原因,人民公社化后,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渐演变成了农业集体化,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也逐步走上了“官办”道路,完全失去了合作属性
我们现在引导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产物,与过去农业合作社有作根本区别,最重要的不同,是在办社原则上实行了“民办、民管、民受益”,强调专业性和经济性
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我国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最早的雏形是农村专业户基础上产生的联合体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以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专业合作社、联合体、服务中心等专业第1页共15页合作组织开始加快发展,并进入数量增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