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剧毒化学品不仅是化工生产的重要原料和产品,有的还是农业生产、国防、科研及药品中的重要物资
它在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利益和实惠的同时,由于其毒害剧烈,若使用管理不当而发生中毒事故或案件,还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近几年,剧毒化学品泄漏、丢失和运输时翻车等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和不良国际影响
因此,加强剧毒化学品的法制建设,健全各种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才能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应用,防止剧毒化学品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在2002年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剧毒化学品”的概念首次出现,引用的标准提GA57-93,而此前法规和条例称“剧毒物品”
1.剧毒化学品定义剧毒化学品指少量侵入机体,短时间内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
具体就是:在剧毒物品动物实验中,经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50mg/kg的固体、液体;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D50≤200mg/kg的固体、液体;经呼吸道吸入毒物气体,半数致死浓度LC50≤2mg/L的固体或液体,以及吸入半数致死浓度符合下述标准的液体或气体:V≥LC50且LC50≤3000mL/m3
这里的V是指物质在20℃时,标准大气压下的饱和蒸气浓度,以mL/m3即ppm表示
剧毒化学品与毒品、毒害品不同
毒品通常指具有成瘾性的精神麻醉品
毒害品系指物质进入机体后,累计达到一定的量,体液和组织发生化学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毒害品的范围更广,剧毒化学品是毒性剧烈的毒害品
2.剧毒化学品分级根据GA57-93《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以剧毒物品的急性毒性指标为主,适当考虑其理化性质和其它危险性质,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权衡,将剧毒物品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