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一、总则1
1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新兴实际,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新兴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正在使用的各类学校、幼儿园
3全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此标准作为办校、办园的前置审查依据,并积极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2
1消防安全管理环节2
1结合学校、幼儿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1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幼儿园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2
2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主要包括: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例如:厨房、实验室、电教楼等;人员集中的部位,例如:教室、活动室、图书馆、学生、幼儿宿舍等;物资集中的部位,例如:库房等;人员疏散、逃生自救部位,例如: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其它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全局的部位,例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
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管理
3对学校、幼儿园内外部的所有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系统分类,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设置部位
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含可燃气体报警)、火灾事故广播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设施的配电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材和防护设备、防雷设备等
2各级责任人员职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