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事项汇编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辑说明为进一步推进我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厅领导指示,厅政策法规处牵头,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处、无线电监督检查处、科学技术处、综合规划处、信息化推进处、人事处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等处室(局)配合,对我厅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申报材料、程序、收费、文本等进行认真梳理,汇编了《福建省信息产业厅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事项汇编》,以供查阅
本汇编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是省政府法制办文件(闽政法〔2006〕18号),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经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编办审核确认(闽政法函〔2006〕68号),行政审批事项是依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闽政办〔2006〕45号)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
汇编分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审批事项、附录(文本)等四个部分,涵盖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其它执法事项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九个方面,共77项
汇编涉及的文件截止时间为2006年8月,若今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依据的文件修订、补充、更改或增加新的事项,按新的文件执行
编者二○○六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1一、福建省信息产业厅执法依据
1二、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依据
5第二部分行政执法事项
7一、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