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培训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是搞好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性工作,是培训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石。本刊在《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之际,就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今后的工作部署采访了国家安监局孙华山副局长。大连会议以来,在国家局党组的政党领导下,安全培训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契机,围绕国家局党组总体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国家局2001~20xx年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规划》,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并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全面开展各类培训以提高执法能力的执法水平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察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20xx年以来,先后举办了5期国家局机关和省局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和9期省级安全生产监察员执法培训班,共培训964人,其中国家局机关和省局领导干部310人,各省安全生产监察员654人。同时,对新组建的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两个办事处以及其他单位新录用、新调入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进行了资源培训和执法培训,培训563人。各煤矿安全监察局按照国家局的要求,也积极开展了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员的执法培训。目前,煤矿安全监察员的执法培训已基本告一段落。为抓好安全生产监察员执法培训,20xx年,国家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大纲》,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免费为各地提供了安全生产监察行政执法系列讲座(VCD)材料,供各省局培训使用。多数省(区、市)已对大部分地(市)、县级安全生产监察员进行了执法专题培训。依据《安全生产法》,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有了法律依据。据统计,20xx年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参加培训共计222540人,发证215117个,其中煤矿主要负责人14181人,发证12320个;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45070人,发证43971个;危险物品主要负责人24256人,发证23758个;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30764人,发证29088个;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108269人,发证105980个。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培训549457人,发证526712人。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截至去年6月,全国累计发放操作证(IC卡)450多万套。绝大多数省(区、市)基本做到了新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IC卡操作证,到期的旧证件全部换用了IC卡操作证。组织开展全国部分市(地)、县(市)领导干部安全培训。经中组部同意,国家局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一期市长班,一期县长班,共培训115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全面展开,安全生产素质不断提高。许多企业把职工全员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企业的发展计划。各地加强了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管和引导,增强了安全培训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全员性。(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培训法规建设得到加强《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进行了规范,制定下发了《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为依法规范培训内容,组织制定并颁发了《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大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以及〈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等。(三)理顺工作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局“三定”方案确定的安全生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