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教育倡议书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倡导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思榕全体员工
第三条思榕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职务职权、公司资源等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不得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思榕员工廉洁从业基本条款:(一)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操守,诚信正直,工作中不欺上瞒下;(二)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要节约用水、用电、日常办公用品等;(三)不公物私用,不化公为私
不得将公司配发的岗位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以私人理由带到公司以外的地方使用或者据为已有;(四)严禁使用公司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聊天;(五)在公司任何地方发现遗失的钱财物品等,须在第一时间上交部门领导,登记拾遗地点、时间、拾物名称,以便尽快物归原主;(六)因公接待时不铺张浪费,不虚报发票;(七)做到廉洁敬业、令行禁止,不得在工作中渗入个人因素;(八)不在公司内部搞“小团体”,保持清廉、高尚、和谐的同事及上下级关系;(九)不得做出任何破坏公司声誉或损害公司和其他员工利益的行径;(十)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十一)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对于无法退还或因工作关系不便退还的任何财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礼金、礼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其他物品等),上交上报公司处理;(十二)坚决抵制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行为的各种宴请、娱乐活动或向业务关联的公司或个人报销各种费用;(十三)遵守国家和公司保密规定,不利用公司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所接触或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十四)坚持实事求是,不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假公济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