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3第一篇: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3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按照市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宜政发[2008]48号)的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城市管理职责,强化考核监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现就完善城市长效管理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工作制度(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规划局、住房保障局、招投办、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工商局、水利农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的分管领导组成,市政府分管市领导牵头召集并亲自参加
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联系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每季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城管委办公室按照成员单位提议不定期召集会议,临时联席会议参加单位可根据会议议题所涉及的部门酌情确定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交流总结工作,部署安排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阶段性重点、1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制定城市管理重大政策性举措
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会议纪要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市城管委办公室反馈,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督第1页共26页促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
市政府将把相关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其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各镇(园区、街道)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