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更加注重扩大民主,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水平
一是进一步扩大推荐提名环节的民主
干部初始提名,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拓宽扩大民主的渠道,规范扩大民主的形式,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参与人员的范围,注意吸收了解情况和具有代表性的人员参加,让更多的群众对干部初始提名有发言权
凡民主推荐票数不集中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二次推荐
要对民主推荐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合理界定民主推荐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权重,把尊重民意和不简单以票取人辩证地统一起来,切实增强民主推荐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要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改进考核测评工作,降低成本,提高选拔质量,更加注重能力
今后,自治区将不定期拿出副厅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各地也要尽可能多地拿出一些岗位,尤其要有一定数量的重要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中层职位出现空缺时,一般都要进行竞争上岗
二是进一步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
坚持和完善干部考察“两次预告”、“两次征求意见”制度
进一步完善差额考察制度,适当提高差额考察比例,在更大范围进行人选的比较选择
在深入考察中,既要注意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又要认真听取上级部门、普通党员、服务对象的意见
建立健全干部经常性考察制度,改进年度考核工作
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培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干部考核与干部培训、选拔、任用相对接的良性机制
三是进一步扩大酝酿协商环节中的民主
扩大参与酝酿的范围,注意发挥党代表、基层党组织和部务会、常委会、全委会“三会”的作用,对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和沟通,切实做到没有经过深入考察的不上会,重要情况没搞清的不上会,对反映的问题内容比较具体、线索比较清楚、没有调查核实的不上会,没有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的不上会
四是进一步扩大决定任用环节中的民主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