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意见为保障我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强化重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的总体工作目标,全面规范重点工程建设安全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改善安全施工条件,依法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狠抓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监管范围凡由市政府投(融)资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都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安全监管职责分工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市交通、水利、水务、电力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专业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屋建筑除外)
4、市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好相应的治安安全、防火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5、市重点工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监管的情况进行日常监察、专项监察并受理投诉
四、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责任追究,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1页共4页1、市各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主管部门,对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
市公安消防等部门对重点工程的治安安全、防火安全等专项安全具体负责
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的分管领导,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所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