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长江船舶消防安全的原因及对策近年来,能源运输量以每年2-3千万吨增幅增长,长江流域的经济更是快速发展,据有关统计,目前长江通航能力已达4.5亿吨,是世界上内河运输最繁忙、运量最大的通航河流。沿岸集聚了中国41%以上的经济总量,水运量占全国内河水运总量80%。长江运输船舶在铸就“黄金水道”辉煌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防隐患及诸多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那么,如何消除火灾隐患、遏制消防违法行为、加强长江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崭新课题。一、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1.船舶停泊随意一是长江可供船舶停泊的安全水域相对缺少,锚地数量不足。加之船舶停泊随意,装运危险品和普通货物的船舶共停一锚地的现象时有发生,非装运危险品的船舶穿越、进入危险品锚地时使用明火,影响装运危险品船舶的安全。二是码头、水上设施管理不严,危险品船舶停靠普通码头,普通船舶停靠危险品码头,小渔船、小货船穿梭于危险品船舶中,易引发火灾事故。三是回收废油船大量存在,且大多是无船名、船籍、证书的“三无船舶”,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系数小。这些船舶大多为水泥船体、木质顶棚,可燃材料多、消防设施少,增加了火灾发生率。2.船舶盲目降低经营成本一是近年来长江沿岸滩涂造船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滩涂造出的船舶缺少质量检验,船舶结构缺少防火分隔,电气设备使用普通家用电线和开关,有的燃油管系则采用塑料质材,装修材料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选材,边造船边设计图纸者有之,使用旧设备者有之,消防系统低配置者更有之。虽然长江船检部门不予检验发证,但船主却通过其它渠道取得有关地方权威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若是油船、化学品船、客船,则隐患无穷,其后果难于想象。二是船舶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较多。按《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规定,船体上层建筑、甲板室应按甲级防火分隔为若干主竖区和水平区,采光通风的垂直围壁通道及类似地方应为甲级防火分隔,门应用抗火、抗烟、自闭式的钢质或其它同等材料防火门。生活舱内的衬板、天花板、地板应为不燃材料,其它饰物、家具等须经防火处理。但相当数目的船舶均未达到规范要求,欠账较多。三是原有供电设备的安全负载不能满足需求,线路未及时更换配套,私拉乱接电源、插座、电气线路现象较为普遍,加之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火灾隐患甚多。四是船舶发生故障后,为了降低成本,经常找一些无维修资质单位和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进行维修,他们有的根本不懂维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有的知道危险但抱着侥幸心理违章作业,埋下了种种火灾隐患。五是劣质燃油注入航运燃油市场。这些劣质燃料油闪点低、挥发性强、化学成分复杂,增大了船舶发生火灾爆燃事故的危险性。仅20xx年3月至7月,长江中下游就发生此类事故7起,死15人、伤11人。六是积存多年的火灾隐患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小型、民营、个体经营性质的小型货船、油船、化学品等船舶难以兑现,于是,使用低劣消防设施、设备取而代之的现象屡见不鲜。七是小型船舶挂靠管理现象普遍。船舶所有人为自然人,被挂靠公司只提供运营资格、收取相关费用,对船舶管理、船员调配、运营管理等一概不管,挂靠船舶的安全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3.船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是船员流动量日益增大。现在是市场经济,加之水上客运市场不景气,客运船舶退出水上运输市场,船员流向民营、个体船舶,思想不稳定,培训、教育和管理不到位。此外,一些国有和集体水运企业经济效益低,船员待遇差,花了多年心血培养的技术船员被民营、个体船主高薪挖走。二是目前民营、个体、家族式船民不在少数,而且多数没有经过专业正规的训练,消防素质普遍较低。上述情况,导致很多船员未经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或继续培训,也未取得相应资格,对技术含量较高的消防设施、设备不能熟练掌握与操作,更有甚者,对火灾、爆炸危险性及危害性不了解,违规作业。4.监督检查难见成效一是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原因,一方面国有大中型航运企业由其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实行保姆式监督管理,对船舶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船舶实行包揽式监督检查,使这些其得以保证安全,但也养成依赖思想;长航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