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课题管理制度江西财经大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为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争取多出高质量的成果,加强校级课题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校级课题选题范围(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指南中的选题;(二)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选题;(三)对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选题
二、校级课题立项程序校级课题一般采取每年申报一次,并原则上采取自愿申报和招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申报立项程序1
课题申报者按规定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校级课题申请书”,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交校科研处
校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筛选,产生拟立项的项目名单,然后报校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立项
(二)申报要求1
校级课题一般应有3人以上组成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的教研人员,否则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身体健康,能承担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
每个人只能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报1项校级课题,原有校级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课题
校级课题一般分为三类,即校级重点课题、校级一般课题和校级青年课题(仅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研人员申报)
学校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类项目的立项比例、数量及资助金额
迟于截止日期送交的申请书,一律不予受理
三、校级课题经费管理校级课题经费管理按《江西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江财科研字[2004]13号文件)执行
四、校级课题过程管理1
校级课题由校科研处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管理,日常管理工作以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为主
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应对校级课题研究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并在时间、人力、物力等条件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校科研处将采取适当方式,对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