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涉密会议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防止泄密、窃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及有关保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涉密会议主要包括国防科技涉密会议和其它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涉及学校和谐稳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有关工作部署会议
国防科技涉密会议是指涉及国防科研和军工产品生产秘密的研讨、汇报、座谈、答辩、验收、评估、鉴定等各种形式的涉密会议
第三条涉密会议的保密工作,坚持“会议谁主办,保密谁负责”的原则
主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保密管理工作,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
第四条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应按照保密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会议场所、会议设备、会议涉密资料及参会人员等管理
上级有关单位或部门委托学校承办的涉密会议,应根据上级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的保密要求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五条涉密会议的涉密等级根据会议内容或发放载体的密级进行确定
若会议内容或发放载体涉及机密级(含)以上国家秘密的,且涉密人数较多的会议,应当确定为重要涉密会议
第二章涉密会议筹备阶段第六条涉密会议实行保密审批制度
会议主办单位应填写《重庆大学涉密会议保密审批登记表》(附表1),明确涉密会议基本内容、涉密等级、参会人员等
重要涉密会议应在校内召开,并按要求制定详细具体的保密工作方案
第七条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会议保密事项及密级,确定会议保密任务和重点;第1页共8页(二)指定会议保密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保密职责;(三)限定参会人员范围;(四)确定会议使用电子设备的保密技术标准;(五)制定会议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障措施;(六)明确会议保密纪律或保密守则;(七)预备非正常情况下发生保密问题的应急、补救措施;(八)明确泄密问题和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