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利益,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平台,达到控制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的决算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决算是公司对各项目开发成本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公司预算部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工程预算编制第四条编制工程预算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成本,为控制成本提供目标,并为编制资金计划奠定基础
第五条工程预算编制需要在设计院完成施工图设计之后立即开始一般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完成,预算部须提前作好工程预算编制的计划工作,通过预算明确目标成本,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第六条在施工招标前,预算部提供编制工程预算并制作标底的造价咨询机构候选单位,直接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确定,具体程序为:一、由预算部根据资质条件及信誉情况挑选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比较确认一家后,与之进行谈判,确认取费标准,并提出申请;二、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进行审批;三、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认为取费标准不合理,审批未通过,则由预算部重新与造价单位进行谈判后再次报批;四、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否决此造价咨询单位,则由预算部提名另外一家;五、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确定造价咨询单位;第七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预算部负责填写工程预(结算)算委托书,报分管副总、项目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提交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照委托书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在编制过程中,1预结算部负责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促进工程预算在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编制完成
第九条工程预算审批程序:一、预算部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所提交的工程预算草案进行审核,若发现工程预算中的有遗漏或错误之处,须退回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修改,直至精确合格为止
二、预算部审核通过工程预算草案之后,若发现该预算超出设计委托限额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