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安全设施指导书第一章总则1、为保证廊涿高速公路的建设质量,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顺利进行,依据《招标文件》、《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在施工及管理的工作中,须严格遵照执行
2、所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在开工之前必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健全质保体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3、交通安全设施产品所使用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有原材料和半成品出厂的材质单及制作前复检报告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包括钢板厚度必须符合成品质量标准)
4、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完好,不准滴漏燃油和机油,并要有防护措施,严禁油渍污染路面,造成路面破损;混凝土、砂浆不准在路面、桥面上拌和,应集中拌和,运输车辆不准洒漏水泥浆
浇筑混凝土场地应有防护措施,不准污染路面及其它建成的设施;堆放、搬动各种构件应轻拿轻放,不准破坏路面和其它建成的设施
5、在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中除应符合本作业指导书外,未及部分必须遵照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交通标志一、材料1、所有立柱、横梁及连接件均应先制造成型后,采用热浸镀锌进行表面处理,使用0#锌或1#锌,立柱、横梁、抱箍及抱箍底衬、法兰盘镀锌量为600g/m2,锌层近似厚度85μm,螺栓类紧固件350g/m2,锌层近似厚度50μm
2、镀锌构件表面应具有均匀完整的镀层,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锌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有螺纹的构件在热浸镀锌后,应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分离
镀锌构件的镀层应与基底金属结合牢固,经锤击或缠绕试验后锌层不剥离,不凸起,不得开裂或起层到用手能够擦掉的程度
3、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槽钢及底板所用的硬铝合金板材、滑块的机械强度不能低于相应的标准
4、较大板面一般只允许有一条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