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岗位员工
1资源保障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登记、更换;3
2使用部门负责教育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程序内容4
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4
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及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依照国家安监总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的相关规定确定;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2各部门统计、评估本部门所有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岗位,报人资部备案(现公司所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岗位及防护用品见附表),当工序或流程发生变更时,部门需要重新评估,予以确认,重新备案;4
3各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结合公司使用岗位,评定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更换频率,并向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宣导;4
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4
1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到国家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单位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并将“三证”和“一标志”存档备查;同时应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发放和使用
2防护用品由人力资源部依据部门按实际需求统一提出采购申请,填写《物品请购单》;4
3根据预算金额范围按核准权限经公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