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委派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送变工程公司对专职安全员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2003-05-2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2003-10-083管理职能3
1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专职安全员的考核和选派
2人力资源部和培训中心配合专职安全员的考核和选派
3各基层单位负责对专职安全员日常工作进行评价
4管理内容与要求4
1专职安全员由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择优选派,代表公司管理所在单位的安全工作,对公司和所在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对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服务、指导、协调
2专职安全员行政上接受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和所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双重领导,必须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有权制止任何安全违章行为
3专职安全员任职条件4
1具备3年以上施工生产现场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公司专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2专职安全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规、标准、规定,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以及起重、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爆破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和有效防止事故扩大的能力
3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取得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4岗位职责4
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负责所在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目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