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行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党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订党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交通系统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
1、党内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
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
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
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
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的程序按照“征求意见、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