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有关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政策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问题一、销售对象失控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错位问题
政府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使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
但是,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中,部分高收入者却进入了购房者行列
北京经济适用房购房者比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机制不完善
某些房地产开发商按政府规定开发完经济适用房后,不顾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济适用房敞开卖,致使部分高收入者也成为经济适用房的拥有者
其二,由于我国对居民高、中、低收入线划分不十分明确所致,以前所规定的标准与现阶段实情已不再相符
目前对高、中、低收入的划分标准是较为客观的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个地区划分标准也不应一致
同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信用档案缺乏,政府很难在短时间内准确核实一个家庭的真实收入,从而使中低收入家庭变成一个宽泛而模糊的概念,导致在配给经济适用房的实际操作中,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高收入家庭鱼目混珠,通过所谓“合法途径”获得经济适用房,而一些真正需要房子的中低收入者却“望房兴叹”
二、经济适用房本身是否真的“经济、适用”问题
经济适用房本意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把经济适用房搞得与普通商品房别无二致
由于许多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中,没有对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作出严格而明确的上限规定,许多开发商为了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往往把经济适用房建得很大,以此来降低成本,以至于目前市场上有的经济适用房建到了150多平方米、200多平方米,几乎成为“豪宅”,而10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很难找,户型越来越大,机动车位也越来越多,经济适用房离其最初的功能和定位越来越远了,对于城镇中低收入者来说根本买不起第1页共8页这么大的房子
与此同时,购买经济适用房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