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2007-8-15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真实记载,是考核监督员工作质量的依据
因此必须加强监督档案的管理,促进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保证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做到查有实据
二、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建立,应从工程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完成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止
在工程监督过程中,监督档案由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按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收集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销毁和涂改
如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变动,应认真做好监督档案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结束后,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应对照本站建设工程监督档案目录认真检查、收集所需要资料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高层档案资料经科长或责任监督工程师整理收集完毕后直接交站领导审核;多层档案资料经科长审核后提出的问题由责任监督工程师负责落实归档,确认符合要求后直接交综合科,由综合科交站分管领导审查并签发监督报告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一般应具备如下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审查表;4、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审查表;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书;6、质监登记有关资料审查表(表一);7、质监登记有关人员审查表(表二);8、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1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表;1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通知单;14、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15、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16、广西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表;17、XX市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8、整改完成报告书;19、工程复工意见书;20、工程复工通知书;21、地基、桩基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22、桩基施工技术资料核查表;23、桩基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