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去医院看病路上去世算工伤吗
工作时间从单位去医院看病,路上发病去世,到底属不属于工伤
法院判决认定属于工伤
从学校去医院路上发病身亡雷先生是鄠邑区丈八寺小学的教师,在学校主要从事副课教学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校的上班时间为上午八时至下午六时,中午不休息,中午教师一般在校就餐,同时照看学生午休
20xx年1月3日下午2时许,雷先生感觉身体不适,便骑着电动车离开学校,其出门时门卫冯某某看到雷先生脸色发白,并骑电动车向县城方向驶去
随后,当雷先生骑电动车行驶至甘亭街道西苑南路附近时,感觉到身体不适便到路边一化妆品店休息
当时雷先生给店主王某某说,他上班时感觉不舒服,准备去医院看看
大约一小时后,店主发现雷先生呼吸异常,便拨打120并电话通知其家属,当天下午3时38分许附近医院出车对其进行抢救,医生现场诊断为院前死亡,随后离开
随后,雷先生的家属又与鄠邑区人民医院联系,下午4时40分左右120救护车将雷先生接回医院继续抢救,雷先生于当日下午6时2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死亡原因系心脏骤停
人社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被起诉20xx年2月7日,户县教育局(现鄠邑区教育局)向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函,申请对雷先生进行工伤认定
鄠邑区人社局对丈八寺小学的校长、政教主任、门卫、店主王某某以及医院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后,认定雷先生属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并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学校
对于该认定,雷先生的儿子表示不服,便向西安市人社局提交复议申请
市人社局受理后,鄠邑区人社局提交了答复意见及相关证据
市人社局书面审查后认为,雷先生当日外出时没有学校给分派的工作任务,并且其没有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因此市人社局于20xx年5月2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