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与上行意见、函的文种应用公文是代机关立言,有鲜明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定的权威性与行政约束力
因此,撰写公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
这种严肃性,不单体现在公文的内容和行文格式上,也体现在公文文种的准确使用上
办什么事,用什么文种,这是撰写公文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然而,现实写作实践中,常常出现将报告与请示混为一谈的错误现象,且较为典型和普遍
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请示与报告两个文种的认识比较模糊
基于这一点,剖析一下报告和请示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无疑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
一、报告与请示的相似点(一)报告与请示两个文种的源流大致相同
‘报告'和‘请示'起源相同,最早可追溯到古代‘上书',秦始皇改‘书'为‘奏',成为臣下上书于君王的专用文书
西汉时的‘疏'、‘状',魏晋时的‘启',宋代以后的‘申状'、‘呈状'等,都属于这一类文书
官府之间,下对上先后使用过‘牒'、‘呈'、‘申状'、‘呈状'、‘禀'等文种
民国时期,仍沿用‘呈',这种‘呈'涵盖了当时的上行文书,包括‘报告'与‘请示'
民国时期已出现‘报告',但使用不普遍,主要是军事机关下对上的报告,如‘战斗要报'、‘战斗详报'等
真正将‘报告'和‘请示'定为公文文种的,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时代
1931年,中央工农民主政府颁布的《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中有‘报告书'这个文种,其中包括了‘报告'和‘请示'
1938年晋察冀边区政府发表的《改革公文程式的理论与实际》一文中第一次出现了‘请示'的公文名称,并界定‘请求上级答复问题时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