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填空题
每题5分,共50分
由医疗行为自然转归患者造成损害,或两者皆有
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鼓励自愿、主动上报全院范围内适用,全院员工知晓率100%,医务人员充分理解
医院鼓励职工主动5不良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名词解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每题20分,共40分
不良事件报告原则是什么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意义
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纠纷发生有利医院进行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完善工作流程,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制定相应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