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办法一、监督检查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快速推进相城经济社会后发崛起为目标,准确把握“两个率先”的新内涵新标准,以促进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结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人民生产以及资源环境等5大类26项主要指标为实现目标,遵循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查纠结合、注重整改的原则,健全体制机制,突出督查重点,确保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我区抢抓新机遇,奋力求突破,快速推进相城经济社会的后发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必须按照“四个坚持”的基本要求,针对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省、市纪委要求,从我区实际出发,重点围绕十个方面开展工作:(一)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
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是否与国家和省、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第1页共12页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创新转型战略是否顺利实施(力争到XX年,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达40%),结构效益是否得到有效改善(“十二五”期末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0%、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翻番),产业相关政策(“十二五”期间,传统工业五年改造提升工程、服务业腾飞发展计划、工业新兴产业五年跨越发展工程等)是否落实
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城市建设格局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