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助学贷款是金融业支持科教兴国的重要举措之一
国家早在1999年推出助学贷款政策以来,惠及数百万贫困学子,可谓成效卓著
然而,几经变革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开展仍不尽人意
对于一项政策在特定的经济背景下失灵,一般存在两种不同的思路:一种是继续下大力气推动政策实施;另一种是反思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磨擦因素
本文侧重于后者,阐述现行的助学贷款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就完善助学贷款制度、促进助学贷款的进一步发展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制度的缺陷1、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没有过多强调政府的责任
一个国家助学贷款开展的如何,关键在于政府
从国外助学贷款成功的案例看,助学贷款大多以政府贷款为主,同时,助学贷款的引导都是由政府统一指挥
而在我国,政府对银行的支持力度仅限于免征利息收入营业税
我国助学贷款制度突出了政府不出资、不拿钱,而以行政命令要求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
这种行政命令型背后,实质上是政府把责任推给银行,造成事实上的政企不分,影响银行作为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商业银行担负不起如此重的担子,让商业银行以不良贷款增长为代价支持寒门学子入学,这并非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选择
2、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设计没有考虑参与主体的公平性问题
一个良好的制度设计应该符合约束与激励相容的基本原则
参与此项活动的经济主体不仅要受到相应的约束,而且有愿意从事此项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美国,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提供助学贷款,由州政府进行担保,联邦政府进行再担保
如果学生违约没有归还贷款,或者由于死亡、疾病等原因无法归还贷款,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银行的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而我国,当助学贷款的政策性、准公共产品性与商业银行的效益性发生冲突时,受伤的往往是银行
这种对银行利益较少顾及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