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反行贿管理制度1反贪污反腐败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政府谈,百姓谈,媒体谈,可腐败依旧,而且呈愈发严重的态势
中国政府一直采取高压政策,可仍有四千名贪官携款外逃,这些人大部分不懂外语,靠黑金来买房子出租过活
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的百万美元落地绿卡政策,成了腐败分子的‘天堂’门槛,而人民的血汗钱则成了敲门砖
拒不加入国际反腐败条约的美国,奉行在国际上一贯不得人心的双重标准的目的,正是为了获得‘外财’来输血
争取有效的国际合作,是打击腐败逃生的形式
搞民主选举可以反贪污,呵呵,这简直是赌博
中国试行民主选举的地方普遍存在的贿选,就是因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升官发财梦的诱惑
选举,只是民主的壳子,只能有可能对候选人优胜略汰或对政治势力轮替权力,而对于制约权力毫无用处
在权力不受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情况下搞选举,那很容易造成‘李登辉换陈水扁’式的轮番贪腐
求人不如求己,怎么有效地防范和查处腐败呢
政府职能的转换则是核心问题,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才是根本途径
权力滋生腐败,要想完全制约腐败,是不可能的
但制约权力,让权力的使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化,受全民监督,就会根本性的遏制腐败的蔓延
我们的政府机构设置了很多反腐败部门,有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等,但是比较尴尬的是同级地方并不能实行有效管理
地方纪委管不了一把手甚至二把手,检察院也归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如何管上级
要想让反腐败机构完全发挥作用,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湖南XX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市长组织部长等150多名官员的集体贪污案,就说明了现行监督体制的弊病
那个不愿意回国的温州区长,为什么直到出国了才开始查呢
如果纪委和检察院反贪局合并成为国家调查局,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考核选拔优秀干部任职,把地方的管辖权收回,接受全民的举报和监督
这样,贪官们会有一怕,因为贪污者的头上有了一把利剑
完善制度是反腐败战役得胜的根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