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应对策略监管新规密集出台资管业务回归本源势在必行一、新规剑指银行委托贷款和非标资产业务银监、证监密集出新规,字字剑指委贷业务、非标资产
那么,委托贷款和非标资产业务具体指的是什么
《办法》就委托贷款定义进行了具化和规范化,“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委贷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其自身不承担信用风险,通过收取手续费方式获利
一直以来,委贷业务由于其灵活性、低门槛,规避监管政策等原因颇受追捧,但委托人相对于银行专业信贷业务来讲,风险控制及审批流程存在较大缺陷,而且委贷的常态化可能使非贷款机构变相经营或从事贷款业务,触底监管底线,直接导致金融风险的加剧
20XX年《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委托贷款”列入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简称“非标资产”),非标资产相对于标准化资产具有收益较高、透明度低、形式灵活、流动性差等特点,但非标业务容易引发资金池、期限错配等监管风险,银行非标资产业务存在规避贷款管理、不能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系银行业监管重点核查的领域
二、新规对银行委贷业务的限制性规定1、限制委托人主体范围新规
“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委托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营贷款业务机构的委托贷款业务申请
银行、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贷款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贷等机构均无法作为委托人通过商业银行向特定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2、限制委托人资金来源新规: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委托人下述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第1页共5页(一)受托管理的他人资金
本条规定一发,大资管业务项下任何受托资产管理产品都不能再发放银行委托贷款,譬如信托计划、银行理财、私募基金等募集的资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