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知识一.单选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于20xx年(B)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A.5月29日B.6月29日C.7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20xx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A)次会议通过。A.22B.23C.243.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2B.3C.54.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处(C)以下有期徒刑。A.2年以上5年B.3年以上6年C.3年以上7年5.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A)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A)年以上有期徒刑。”A.5B.6C.76.修改后的《刑法》第135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A)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3B.5C.77.第229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A.3B.5C.78.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B)有期徒刑。A.3年以下B.3年以上10年以下C.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