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矿井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天能公司发〔2008〕32号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依据《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成立矿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王希锁、刘成林副组长:冯志刚、张华、李卫国、谷守生、刘玉牛、田学群成员:柏宪民、刘振岭、朱桂、许爱国、各生产部室及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二、事故隐患的范围及分类1.本办法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建设和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2.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a、b、c三级。a级:危害严重,是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或公司解决不了,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是指有可能造成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本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是指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由区(队)、部门解决的隐患。3.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矿震、冲击地压和其它。三、职责第1页共7页总经理。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的牵头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与督促治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安监处。负责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四、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验收及报告程序1.各单位每月20日前由单位主管技术员牵头排查本单位在生产、安全等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报送分管部室。2.各分管部室在收到单位报送的隐患排查表后,必须及时进行筛选、统计、汇总,并按业务范围补充整改措施,于每月22日前报公司通防部汇总。3.公司每月24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领导及各部门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认定,并提出事故隐患分级意见。4.对所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整改措施,由总经理负责落实各分管副总经理牵头整改、治理。5.事故隐患上报。公司在隐患排查确认整理后,每月由通防部负责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a、b级事故隐患报煤业公司。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6.由通防部负责将每个季度的隐患治理情况及下季度的排查情况汇总整理后,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参加煤业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汇报会。7.公司安监处对事故隐患的治理过程,实行全面监督、考核,严格措施及现场的落实。8.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治理单位必须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消除。其中:a级事故隐患由煤业公司或委托专业公司组织验收;第2页共7页b级事故隐患由本公司组织验收;c级事故隐患由本公司职能业务部室组织验收。9.矿井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实行跟踪管理,由通防部详细记录重大隐患排查会议内容和整改措施,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制表格按级别和类别,于每月27日前书面上报煤业公司,并存档备查。10.各有关单位及各部室必须相应建立重大隐患管理台帐,以便存档备查。五、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内容(一)一通三防1.不能实现分区通风或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角联通风。2.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硐室风量不足或矿井各地点风速不符合规定。3.矿井反风系统、风门、风桥、挡风墙、密闭等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损坏、严重影响通风。4.通风系统不稳定,造成主要通风地点风量变化较大或有害气体异常涌出。5.矿井通风巷道严重失修,影响通风系统。6.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未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掘进巷道未装置“三专两闭锁”。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8.井下巷道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9.矿井防尘系统不完善、防尘设施不齐全,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未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