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矿井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天能公司发〔2008〕32号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依据《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成立矿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希锁、刘成林副组长:冯志刚、张华、李卫国、谷守生、刘玉牛、田学群成员:柏宪民、刘振岭、朱桂、许爱国、各生产部室及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二、事故隐患的范围及分类1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建设和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
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a、b、c三级
a级:危害严重,是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或公司解决不了,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是指有可能造成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本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
危害较轻,是指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由区(队)、部门解决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
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矿震、冲击地压和其它
三、职责第1页共7页总经理
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负责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的牵头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与督促治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安监处
负责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
四、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验收及报告程序1
各单位每月20日前由单位主管技术员牵头排查本单位在生产、安全等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