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划、立项、设计第一条总务处基建维修科根据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务状况,按教育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
第二条列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列入学院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时,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申报立项
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后,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落实项目的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必须遵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步骤
(一)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明确设计要求,细化设计内容,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等
(二)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限额设计要1求
(三)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编制概算
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四)初步设计和概算获批准后,设计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文件
施工图纸须报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设计法规符合性审查,同时要就使用功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检查
审查意见和检查结论送设计单位,以补充和完善图纸设计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
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写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