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山东信莱电厂主厂房及附属工程编制单位:十一冶二公司山东项目部编制人:赖龙生审核:覃审批:岑时间: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飚豪2013年9月22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总则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章守纪
进一步规范人行为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
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和项目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奖励凡隶属于公司的集体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管理作扎实,成绩显著
可参照下列条件给予奖励500—5000元
1、分公司、项目部被省、市、局级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被授予文明工地的
2、分公司、项目部(车间)在局、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考评中被评定为优良等级的
3、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科研、革新、改造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4、在预防事故、消除险情或积极控制事故、及时组织抢险的有功人员
5、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反映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处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管理松懈、措施不力、隐患严惩的,对有关集体或责任人给予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第1页共3页目部处罚500—5000元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方面:1、凡在上级检查的安全考评中,被定为不合格工地或不文明工地及受到通报批评的
2、施工现场未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无安全、文明责任人、未按规定配备现场安全员
3、作业人员入场未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提供不出有效记录资料
4、特殊工种人员及机操人员未经培训,擅自安排从事作业
5、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
6、危险作业区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7、对上级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落实,逾期不整改
8、发生工伤及重大事故苗子,隐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