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档案管理制度资源与环境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学院会议室管理,确保会议室的规范、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方法。1.会议室是我院专门用于召开重要会议和接待客人的场所,原则上不作上课使用。2.会议室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院办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3.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一般性会议需提前3天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表》,经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会前请提早5分钟到院办登记借用钥匙。若在预定时间不能按时使用时,申请人应及时告知院办。4、会议室使用遵循会议优先,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如遇特殊情况、紧急会议可经院办负责人同意后,先行使用,事后补办有关手续。5、使用人应爱护会议室设施,并保持会议室清洁。活动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特别是多媒体设备等。6、活动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7、严禁涉及各类商业活动。8、本办法自2012年5月20日起实行。资源与环境学院201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