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安排为认真贯彻《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现对本校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安排如下:1、继续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狠抓落实,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教育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改进教育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使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
严禁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等
学校接受的不与入学挂钩的、正常的捐赠收入(包括钱、物等)应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规范管理
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严禁学校或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严禁学校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积极鼓励教师无偿为学生进行“补缺补差”
3、严格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严禁侵害学生利益
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即时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
代办服务的项目、标准必须公示,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设立专户核算,不得体外循环,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4、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项目(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午餐费)外,学校不得为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开展代办服务或为其向学生宣传、推销等提供便利条件
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代办务性收费项目
严禁学校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严禁强制代办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4、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第1页共3页学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
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提供服务和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