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05东部地区职业技能竞赛广告设计广东选拔赛实施方案第一章竞赛项目及内容一、竞赛项目与标准竞赛项目为广告设计,本次选拔赛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
以《广告设计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见附件1)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
二、竞赛内容与时间竞赛考试内容由法规常识、手绘表现技能、创意表现技能三部分组成
法规常识:比重10%
内容包括广告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劳动法相关知识(答题以判断题和选择题为主)
竞赛时间为30分钟
手绘技能:比重20%
主要考察参赛者的手绘能力及创意技能,使用工具、材料不限
试卷以基本完整图形为准
竞赛时间为60分钟
创意表现技能:比重70%
主要考察参赛者对品牌策略单的理解和创意表现技能(含设计软件的应用能力)
参赛者可选择Photoshop、Illustrator、FreeHand、CorelDRAW、InDesign、Pagemaker软件,最终完成电子文件并打印为A4幅面彩色稿
竞赛时间为120分钟(包括打印,打印时间自行控制预留)
允许携带工具及相关资料:⑴绘画、绘图工具(不限);⑵数码相机(进出考场需经专人查验相机是否清空内容,违规处罚);⑶图库光盘3个(交专人查实为图库资料,方可带入考场使用)
第二章竞赛细则一、选手须知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准考证、胸牌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至少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
并应按指定座位号参加竞赛
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法规常识和手绘技能表现、设计表现在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尺、普通计算器等)外,法规常识、手绘技能和设计表现技能竞赛不准带入技术资料和任何工具书
所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